【诚信建设万里行】“偿债野人”李国楚
李国楚,男,汉族,1946年2月生,中共党员,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水月寺镇野竹池村村民。
“老党员、李国楚、为群众、谋福利、办企业、负巨债、立誓言、把账还……”在兴山县水月寺中学,传诵着这样一篇《诚信楷模三字经》。
文中的主人公李国楚,今年65岁,原是水月寺镇野竹池村党支部书记。10多年来,为偿还当年领办集体企业欠下的公债,他不畏艰辛,到神农架旁的深山老林里,靠种天麻一点点还清8万多元本息,践行了“不欠国家集体、不差私人一分钱,不把债务留给子孙后代”的诺言。
1967年,21岁的李国楚从秭归县屈原镇五指山村,“嫁”到水月寺镇野竹池村的白土沟,做了上门女婿。年轻、有头脑、会干事,是这个异乡小伙子给村里人留下的印象。
1973年,上门女婿李国楚接任三小队生产队长。在他的带领下,三小队一举成为公社分值最高、口粮最足的富裕队。3年后,李国楚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以实干出名的李国楚被选为村党支部书记。
上任伊始,李国楚向村民承诺:领办村集体企业,免去村民“三提五统”。在村支部会上,他定下规矩:无论是我,还是其他村干部,领办村企业所需资金由个人负责,谁欠下的债务谁还。
李国楚以个人定期存款8000元作抵押,先后从信用社贷款2万元,向10多人借款3万多元,办起了香菇场、木器加工厂。然而,事与愿违,由于经营不景气,场子先后停办。到1996年,李国楚共欠债57000元。
这年年底,村党支部换届,李国楚毅然提出辞职还债。他在党员大会上声情并茂地说:“谁欠下的债务谁还,我不能坏了村党支部定下的规矩!作为一名党员,我不能愧对国家、愧对集体、愧对村民,更不能欠子孙债。我一定会在有生之年把账还清的!”
还债的路并非一帆风顺!
辞职归家的李国楚第一年集中精力种地养猪,没想到忙个一年上头只赚个肚儿圆;第二年利用自留山上的林木种香菇,没想到市场价格大跌,没有挣到几个钱;后来与人合伙钻洞找矿,没想到化验结果是沉甸甸的石头……
村里人都知道李国楚借的钱都投入在村办企业里,于是,好心的村民向李国楚建议:你去找镇领导说清楚,钱没装进私人腰包,你凭什么个人去还?
也有村民出主意:告诉债主们,人老了,还不起了,村债找村干部要去,反正吃你无肉剐你无皮,再不一跑了事。
“话不能这么说。”李国楚明确而认真地告诉关心他的乡亲们:“规矩是我制定的,债务是我经手的,企业是我领办的,我不还谁还?说话不算数,那还是共产党员吗?”
转眼又是一年过去,该做的都做了,李国楚依然双手攥空拳,一无所获。
一些债主慌神了,开始翻山越岭来到李国楚家要债。有的债主怕李国楚这辈子还不了债,采用转换借据方式将债务转移到自己子女名下,还有债主将李国楚告上法庭……
尽管历经艰难,李国楚始终诺言不改,不怨他人,不找组织,更不留给后人,他誓言:“不把债还上,我死也不闭眼睛!”
2000年秋,李国楚从胞弟李国勤手里借来5200元,租下距家约5公里的50亩集体山林,和老伴张学蓉来到荒无人烟、海拔1400多米的杨家山上种植天麻,向自己的还债承诺再一次发起冲刺。
在与世隔绝的深山里,李国楚夫妇过着“野人”般的生活。没有路自己修,没有电用松明子照明,没有水喝山泉,没有粮自种自给自足……
因为没有经验,一年下来仅收入500多元。李国楚觉得这种方式还账太慢。2002年,他在天麻种植后的空闲时间里,加工价值6万元的地板条卖给一江苏老板,没想到交货后老板却跑了。
吃一堑长一智,李国楚从此铁心种天麻。于是,他四处拜师学艺。随着天麻种植面积的增加、种植技术的提高、市场行情的变化,李国楚终于有了收获。2004年,他第一次偿还了信用社2万多元贷款本息……
2006年初,李国楚30岁的二儿子张宜虎到殷家坪打工,不幸客死他乡,伤心欲绝的李国楚在料理儿子丧事时,大儿子、小儿子劝年迈的父亲下山,愿意一起承担债务,可倔强的李国楚抹一把眼泪,毅然回到山上。
天道酬勤。随后的几年里,李国楚逐年逐笔连本带息还债,还一笔撕一张借条。到2010年11月,随着最后一张欠条撕掉,李国楚终于还清了连本带息全部债务8万元。
14年艰辛付出,兑现一个承诺,了却一桩心愿,李国楚笑对乡亲:“14年还债的我十分欣慰,因为找到了一条全村致富的新路……我再次承诺:兴天麻产业,带大家致富!”(记者赵良英 通讯员余德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