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正江畜牧有限责任公司恪守环保法规公开承诺书

   2022年3月,我公司在枝江市仙女镇周场村进行生猪养殖中,因环保意识不强,将养殖场西南边一块农田作为容纳污水的坑塘,用于抽取沉淀池的养殖废水。该坑塘废水未经无害化处理,便直接向环境排放,此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公司及管理层环保守法意识不强,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管理不规范。在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教育指正下,我公司虽进行了立即整改,但公司上下深感愧疚之至。为汲取教训,警示同业,我公司对这一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在今后运营中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

  二、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执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积极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消减污染物排放,做恪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践行者。

  以上公开承诺,敬请全社会监督!

  宜昌正江畜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金莲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