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交行征信案例
信息来源:宜昌市人行
发布日期:2017-10-12
某企业向我行提出授信申请,我行对该企业各项经营指标进行了测评,企业经营指标均较好为AA级。按照要求,我行通过企业征信系统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在查询时发现该公司在企业征信系统中的财务数据与上报的财务报表数据不一致,股东或高管人员变更后未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时反馈并更新相关信息,该公司对外担保较多,影响其保证能力。
鉴于以上情况,我行经办人员向该公司做出了详细解释并做出了以下决定,一是该企业去年盈利能力较弱,且提供的保证单位对外担保过多,故原授信条件“由保证方式变更为增加有效房地产抵押”。二是及时更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相关信息后准予授信。
征信系统帮助银行防范风险,该公司通过上述事件也充分认识到了企业征信做为自己的一张名片要积极维护,拥有良好信用记录将得到银行更大的信贷支持。在充分了解企业征信系统的重要性的基础上,提高自己的信用意识,变原来的被动征信为主动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