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宜昌分行守信联合激励案例

  我行在信贷业务展业过程中极为重视客户征信状况,将客户征信情况作为客户准入和授信审批时的硬性标准及条件,例如在我行零售业务有关制度中,明确了近24个月存在单一账户连续3次以上逾期或共计6次以上逾期的客户原则上不允许准入,在我行小企业客户授信业务中,虽然采用打分卡方式进行客户准入,但仍然将客户及实际控制人征信状况设置有较大的打分权重。 

  与此相对,针对征信优质,守信情况良好的客户,我行授信政策均有所倾斜,针对征信记录良好的客户允许采用信用免担保方式发放授信,例如我行长期合作客户Q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截止2016年9月末总资产超过172亿元,是我国环保设备制造、集成、安装龙头企业,最新主体评级为AA+,经查询征信系统,其法人代表无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个人征信报告显示正常,经查询该企业企业征信,其业务分类均为正常类,无逾期即不良情况,征信征信状况良好。基于这一情况,经总行审批,2017年我行向该公司提供了授信额度8亿元,敞口5亿元,采用信用免担保方式。至此我行向该公司及关联公司提供了111亿元授信额度。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该公司极为注意保持良好的征信记录,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个人征信以及企业征信情况纳入子公司考核范围,多年在企业高管和员工的集体努力下,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守信气氛和企业文化氛围,也与我行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享受我行贷款额度优先配置,贷款利率定价优惠等多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