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以存货充新” 当阳工商调解:全额退款!
信息来源: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17-11-07
9月6日上午,当阳市工商局淯溪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空调“以存货充新”引起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得以退货并获得全额退款。
7月25日,淯溪镇村民贺先生在淯溪镇某电器专卖店促销活动中为其母亲订购了一台1850元的“长虹”牌挂式空调。隔了几日,工作人员上门安装,但是贺某在外务工,不在家。8月10日,贺某回家发现新买的空调内机外壳发黄,内部积灰严重,怀疑这是一部旧机器,当日找到商家,要求更换新机,但商家拒绝了贺先生要求,且借故拖延,一直未予处理。
8月29日,贺先生愤怒之下前往淯溪工商所提出申诉:要求商家为其更换新机或者全额退款。执法人员接诉后迅速进行调查,现场检查了空调机,发现该机器内机外壳无“节能环保标识”,空调出风口只有半块风叶,且空调内机外壳发黄,内部积灰严重,随后,执法人员联系商家,商家因故未出面配合调查。
经过与商家再三联系,9月6日,双方当事人来到该所,执法人员对双方情况作了进一步的了解后,对双方进行调解。商家承认该空调机是积压仓库多年的存货,然而,对于贺先生提出的“更换新机或者全额退款”的要求,商家再次拒绝,并表示“愿意给予贺先生300元作为补偿”,双方未达成一致。执法人员明确向商家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执法人员说“这部空调既然是多年的存货,就应该如实告知消费者,一定要诚信经营。”商家觉得理亏,经过调解,同意全额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