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失信联合惩戒案例
信息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12-05
案例经过:
省审计厅审计组在对宜昌市爆破器材暨工程行业协会进行专项审计的过程中,提出宜昌市爆破器材暨工程行业协会存在以下问题:
1、协会收费用于向主管部门缴费。宜昌市爆破器材暨工程行业协会2014、2015年上缴各县市区公安局合计16.77万元。
2、宜昌市爆破器材暨工程行业协会等未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我局已向宜昌市爆破器材暨工程行业协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请该单位对以上问题进行认真检查整改,并将检查整改结果报送我局民间组织管理科。若问题属实,且逾期不改正的,本局将依法处理。
案例分析: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指出建立民政部门牵头,财政、税务、审计、金融、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资金监管机制,共享执法信息,加强风险评估、预警。民政、财政部门要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票据管理使用制度,推行社会组织财务信息公开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