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先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53月,宜昌市夷陵区人社局接到投诉,称夷陵区郭家湾湖北中科伟伦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项目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先某某(男,汉族)承包了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办郭家湾村湖北中科伟伦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并完成决算后,先义生采取手机关机、更换电话号码、转移居住地等方式,逃避支付2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11825元。夷陵区人社局多次与先义生联系无果。201510月,夷陵区人社局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依法向先义生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其逾期未支付。 

  20161月,夷陵区人社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20161月底,公安干警奔赴四川,将欠薪藏匿在老家的先义生抓捕归案。20162月,公安机关依法将先义生刑事拘留。20165月,夷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后当事人上诉,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