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济药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信息来源:信用宜昌
发布日期:2017-07-12
2016年5月20日,宜都市人社局在网上接到投诉,称“宜都新济药业拖欠员工工资长达半年之久”。
经查,湖北新济药业有限公司拖欠职工2016年1月至3月职工工资766574.45元。宜都市人社局依法向新济药业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职工劳动报酬,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16年9月1日,宜都市人社局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责令支付职工工资766574.45元、加付50%赔偿金,并给予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案已进入强制执行前的催告程序。
